| 办事指南-集体存档服务>> |
办理集体存档的单位,应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立户申请书, |
|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并支付一次性立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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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存档协议期限最短为一年,存档费每年一季度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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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存档单位如有人员调动,由存档单位出具书面通知(转档表)交职介北 |
| 辰分中心,职介北辰分中心据此办理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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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存档单位人员需出具有关人事证明,由存档单位出具介绍信,职介北 |
| 辰分中心据此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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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存档单位应设专人办理与分中心的存档业务,存档单位经营发生变化 |
| 导致注销,单位地址、电话、办事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职介北辰分中心 |
| 并办理关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集体委托存档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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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解答-集体存档服务>> |
职介北辰分中心负责为集体委托存档单位代 |
| 办招工 |
有以下情况的本中心不办理集体委托存档: |
| (1)档案在自己手中的; |
| (2)转为失业, 档案在街道的; |
| (3)往届与应届毕业生档案在学校的; |
| (4)户口在外埠的; |
| (5)被单位开除、除名的,自动辞职的。 |
| (6)其他不符合存档规定的 |
集体存档单位由于破产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 |
| 经营,其存档费用个人自理。 |
社会保险由存档单位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 |
| 管理中心缴纳。 |
集体存档单位人员退休以及工作人员劳动合 |
| 同解除档案转街道,由存档单位办理。 |
按有关规定集体委托存档单位退休人员的档案 |
| 职介北辰分中心不负责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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