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 |
办理住房公积金须知: |
| (1)须出示存档卡或集体委托存档协议书和身份证; |
| (2)存档人员一次缴纳12个月住房公积金(支票现金均可),自选标准为每 |
| 月100元、200元、400元三个等级;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选标准可适当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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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转入程序: |
| 在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由职介北辰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开 |
| 户证明》,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专用章后,由存档者交原单位负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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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转出程序: |
| 存档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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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使用程序: |
| (1)存档人员须出示存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 |
| 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银行帐号或卡号。提供者 |
| 属存档者配偶购房的,还应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 (2)职介北辰分中心根据存档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材料,填写住房那个公积金 |
| 申请使用书,加盖公章后,由职介北辰分中心专办人员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 |
| 中心方庄管理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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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介北辰分中心存档并且缴纳住房公积金者,若销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
| 中心需审核以下材料: |
| (1)退休: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
|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
| (3)出国定居: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
| (4)死亡: 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