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瞬间的高潮
一照片上的女孩满脸堆笑着,倚在男孩怀里,脸上全是幸福,男孩将女孩揽在怀里,从黑框眼镜后透着几丝狡黠的笑,或者说读不懂的笑。背后是残损的秃墙,脚下是未消融的脏雪。那年冬天,雪特别多,女孩的出现,仿佛成了
一照片上的女孩满脸堆笑着,倚在男孩怀里,脸上全是幸福,男孩将女孩揽在怀里,从黑框眼镜后透着几丝狡黠的笑,或者说读不懂的笑。背后是残损的秃墙,脚下是未消融的脏雪。那年冬天,雪特别多,女孩的出现,仿佛成了那个雪季的见证。看到那照片,总让人想起阴冷的天,到处都是瑟缩的身影,阴暗是常态的光景。
我不知道那女孩叫什么,但我很清楚男孩的目标。我们都租住在这个城市边缘村落的楼顶,楼顶总共四间房,每间房一床一桌一椅足以占尽。他住在我对面的屋子里,有一台电脑,他曾经告诉我:他玩够十个女孩之后再恋爱、结婚。我也曾问他这是他的第几个,他总是怪笑着,自豪地说:还差一个、还差一个……男孩其貌不扬,甚至有些猥琐,肥头大耳,大腹便便,但每个女孩都长得让人艳羡,有几个简直垂涎三尺。
对于女孩,据他所说是临省一所高校临近毕业的英语系学生,去年与男孩在网上相识,我不知道男孩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更搞不清他到底有什么魅力,导致女孩不远千里来“见光”。第一次见她,是我无意中从窗纸上看见,当时夜幕刚刚降临,床头柜上的台灯亮着,两个裸露的身体在灯光下蠕动,我并不知道这是男孩给我说过的网友,等他们穿好衣服,打开门,做了介绍才知道,我冲男孩诡秘地笑了,男孩故作姿态的腼腆状。
早晨或入夜,总能听见女孩与男孩做爱的喘息声和呻吟声,男孩有次既是夸耀又是无奈地悄悄告诉说,女孩的欲望很大,他都有些受不住了,最近抽屉里的药都满了,全是补肾壮阳的药。不到一个月,有天早上整个楼顶恢复了久违的安静。我不是房东上门来催缴房租,可能会睡到下午去,对面一夜的折腾,时而万马奔腾,时而溪流涓涓,到凌晨才悄无声息。等我推开门,他早起来了,眼睛浮肿着,摆弄着电脑。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水池边泡着衣服,一问才知,女孩今早“鏖战”后已经赶火车回学校了,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认识男孩时间很长,小时候我们都叫他“阿鬼”,只因长得像鬼:一颗硕大的头颅,由干瘪的肢体撑着,全身上下不足“三斤脂肪”,准确点说,一看见他,我就想起了恐怖片里的干尸形象,鉴于此,本来我们准备叫他“骷髅”,但我们叫出来后把自己都能吓一跳,后来我们就干脆美其名曰“阿鬼”。
他住在我家后面,可从记事起总见他不是被他爸打,就是被他妈打,所以不知是害羞还是害怕,一直都是个“独行侠”,很少和我们这些他父母眼里的“好孩子”在一块玩,看见我们疯玩的时候,他只是穿着开裆裤远远地蹲在一旁看,我们曾经试图拉他一块玩的时候,他总是歪着大头,两只手把玩着自己的小鸡鸡,执拗的向后躲着。开始上学后,由于看不惯别人经常欺负他,又鉴于邻居的关系,我经常帮他撑腰,久而久之忽然发现他竟成了我如影随形的“跟屁虫”,无论什么时候,猛一回头他都会在身后憨憨的冲我笑着。本想甩掉他,可怎么也逃不了他的视线,无奈之下我只能邀请他和我并肩走。不然会在停电的夜晚,在我们悠长的巷子里,当手电筒突然向身后的水潭照去的时候,就会看见一个活人在冲我憨笑,几次吓得我丢了魂,母亲第二天早带我来到吓着的地方,喊着我的名字来帮我叫魂。母亲也三番五次的劝我,不要和他再在一块玩了,可每每碰到他父母的时候总是夸我对他家吴平的好,出于儿时的虚荣,我仍然和他保持着“发小”的情谊,高中时我们在一个宿舍,高三为了奋战高考我们又在校外同租一屋,上大学后虽不在一个宿舍,一个学校,但我们俩学校中间就隔了一堵墙。直到现在我们“蚁聚”在都市的城中村时,仍然是邻居,他也不害臊的在我女朋友面前说“这辈子你就别想甩掉我,死也要埋在你隔壁”。无奈啊------
在此,我打算还他真身,以下均称“吴平”,仅为祭奠儿时他“引以为耻”的魔鬼身材。谁成想在我们这些男生都还在害羞自己的某个部位多出来几根黑色的体毛的时候,他的长度和宽度都超出了我们一大截,他的变长变宽成了他父母亲的自豪,我父母亲的惭愧,总认为没把我喂好,经常说我没良心,吃得比圈里的猪吃得还多,矮瘦得跟那只“屎都不吃”的看家狗一样。
二
吴卫国者,吴平之父也。一个地地道道,道地道地的庄稼汉,忠厚老实的有点憨,人前人后也不会说话,是村子里公认的“弱智”,整日里傻傻的笑着,有时嘴角还挂着“涎水”,经常是茶余饭后村人的谈资,当初就在李巧珍还懵懂未醒,沉醉在幸福的期盼中时,被送进了昏暗的洞房,把她洁白的躯体给了“蠢笨”的卫国。
李氏,本为村后深山里的姑娘。整面山上就住着他们三家人,过着“原生态”的生活,照明靠蜡烛,吃的都是房前房后的“绿色无公害食物”,属于社会主义时代的“小农经济”。李氏算第一个走出大山的女人,19岁时在我们镇上开了个理发店,只因人长的有几份姿色,正值青春萌动,惹来不少年轻小伙和结婚不久的新郎官的垂涎,经常是让李氏今天把长头发剪断、明天再把断头发剃成光头,完了再找机会刮胡子,天天门庭若市,逢集的日子甚至排起队来,有时还会因为插队等原因打起架来。后来县城的一个什么单位的小科长来镇上视察工作时一眼相中,托镇长做媒,想据为己有。可谁知道就在正准备谈论彩礼的时候,被几个人给绑到玉米地里糟蹋了。连她自己都不清楚是什么人干的。至此攀高枝的婚事也吹了,打了次胎后人也惨白了,不忍看了,理发店的生意也淡了。
出事那年她才21岁,恨自己,恨母亲给了自己美丽的外表,却给不了自己大家闺秀的生活环境;恨自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总想有朝一日麻雀变凤凰,攀个高枝,摆脱大山的牢笼;恨自己那颗从小不安分的心,总想走出深山的念想。
夜深人静的时候,李氏挤在黑暗的炕角悔恨自己。两行晶莹的泪珠,淅淅沥沥的落下来,在污水潭中激起朵朵水花,逐渐晕开,随即消散。没有虫鸣,没有被遇打湿的鸟儿的啁啾,只有一两颗雨滴,时有时无,时断时续,驻足地面。风干了的眼角,时不时还滴下两滴,断断续续,滴在深深的夜里叮咚作响。
转念一想,生活,生活——生下来就得活着,她曾想离开这个小镇,甚至这个县城,但一想到外面的世界和自己的无知,她害怕了,把那些“苦果”在牙缝间嚼啊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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