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温暖
(一)我忘了是在多久前认识了面前这个漂亮的男孩,这些年,印象最深刻的,依旧是他卷翘浓密的睫毛。我曾经羡慕嫉妒恨的对他说,丁义浓,你是骆驼么,又不是在沙漠,你用的着长这么长的眼睫毛挡沙子么?丁义浓咧开嘴
(一)我忘了是在多久前认识了面前这个漂亮的男孩,这些年,印象最深刻的,依旧是他卷翘浓密的睫毛。我曾经羡慕嫉妒恨的对他说,丁义浓,你是骆驼么,又不是在沙漠,你用的着长这么长的眼睫毛挡沙子么?丁义浓咧开嘴笑,笑的花枝招展。我的背就那么僵了,他真美。但是恍惚也仅仅只是那么一瞬的事,我狰狞着脸揪起他的耳朵头也不回的往家走。他嗷嗷的叫着,高呼着我这辈子最讨厌的那套理论。他说:温小柔,你的名字是全天下最大的谎言。你应该叫狂大野!!!等我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去给你改名字。
我眼看看他已经红肿的耳朵。那你快点带我去吧。
那时候,我以为,我们就这样了吧。
(二)
第一次听到唯汝这个名字,是在两年以后的一个深夜。
丁义浓口齿不清的在电话里说着什么。我拽起一件外套就奔出了房间,小区里很静,是啊,都是深夜了。我赶到那个熟悉的排挡的时候,丁义浓还在对着电话咿呀的说着,看到我来了,他看看手机,看看我。温小柔你他妈有特异功能??怎么从电话出来了??
我发誓我如果不是穿着外套的话你会看见我背后留下的那一大滴冷汗,说到外套,呵呵,我的外套竟然反穿了。哪里还顾得上外套。丁义浓说,温小柔啊,我喜欢唯汝,怎么办怎么办。
他的话,像当头棒喝。我忘了,我竟然忘了,我们都长大了,大家都在谈恋爱。只有我,温小柔,还整天跟着丁义浓打打杀杀。我怎么了,早秋的天还好啊,怎么,我这么冷。他依旧自顾自的说着。手里的酒却全进了我的胃里。
我忘了那天我是怎么托着纤瘦却依旧有重量的你回的家。还好我们不远,仅仅隔着一条老街。你进家门前,我用了多大的力气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对你说,喜欢就去吧,错过了可惜。你拍拍我的肩膀说。温小柔,还是你够哥们。嗯。我们一直就是哥们。哥们爱上别的女人了,我该高兴不是么。呵呵。我真高兴。
思维有些乱了,对于丁义浓,一会我用你,一会用他。丁义浓以前说温小柔,你神经大条。
(三)
他们在一起了,活像一对金童玉女。原来好看的人和好看的人站在一起会更好看。唯汝是个温柔的女孩,不像我,有着温柔的名字却白白把这么好一个名字给糟践了。我并没有像想象中那么讨厌唯汝,她总是让人讨厌不起来。光是那双温顺的眼睛,就让人心软了三分。看小说上说过,眼角有些下垂的人让人觉得很无害。唯汝,就是如此。难怪丁义浓那么喜欢。
谎话说三遍,就变成真的了。我说。丁义浓,我们是好哥们。丁义浓,我们是好哥们。丁义浓,我们是好哥们。嗯。我们真的就是好哥们。人都是虚伪的。我戴着伪善的面具祝福他们幸福。
于是,丁义浓的耳朵不能随便揪了。因为,他的左手总是牵着她的右手。我站在左后方一个多余的位置。温小柔,该离开了吧。我只是怕时间久了,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我始终是个懦弱的人,这个特性跟随了我过去的那么些年,他注定还要跟随我走以后的更多年。
我走了。我对丁义浓说,我在网上交了个男朋友,我们的感情到了境界了。我去找他了。
丁义浓满脸诧异。呵呵。我意想之中的表情。至少这让我有一丝的欣慰。丁义浓说。你确定么?网恋你他妈也信??你会受伤的。我迎着他坚定的目光。点头说,我要为我的爱情去赴汤蹈火了。
(四)
离开并不是完全因为丁义浓跟唯汝感情的开始,只是恰好碰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去好好锻炼。况且,丁义浓,我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彻头彻尾的爱他。多年以后我会明白,那只是一种习惯。是一种在我们年少的时候都会遇到的那种依赖。就像,穿久了的衣服,就算很旧,也穿着心安。-亦或者,像亲人那般。
离开c市后,时常收到丁义浓写来的信。在信里,他时常跟我絮絮叨叨的说着他和唯汝的点滴。他说,小柔啊,为什么走呢。咱们一块打打杀杀的日子你就舍得这么丢掉么。叠好信纸放回信封中,他写的信已经有那么多封了,只是我一封也没有回过。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怎么思念,也不怎么在意了。
头发变长了,也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开始留起了长头发。
个性的年代里,随处可见的形形**的装扮,我的黑发仿佛有些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在这个城市,我并没有太多的朋友,有的也只是见面之后可以寒暄几句的,却没有夜深人静事可以打去电话哭诉的、也是,我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哭诉的,还那么矫情的想这些。
我专注于我的学业,身边的人大概都把我当做书呆子或者是异类吧,我并没有装逼似的走路时低着头若有所思,也没有欢快的哼着歌在街道里小跑。这个时期的我没有丁义浓。除了日渐稀少的收到他的几句寒暄,我的生活便不再有关于他的思绪或者记忆。
丁义浓与温小柔,终于渐行渐远。
五
遇见林凡的那天,雨下的有些瓢泼。
耳边全是哗哗的声音,即便是面对面说话也要比平时说话声音大一些。爱美的女孩儿都躲在屋檐下等着男朋友来接。我看了天一眼,便提起长长的裙摆向雨里跑去,雨点打湿了头发,心情却格外舒畅。教学楼到宿舍并不怎么近,正跑着却被别人拉住了手臂,然后被拽进了一把透明的雨伞下。他笑着说,“贪玩的孩子,小心感冒”我站在那里不知该把手放在哪里,呆呆的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真好看,可是却不及丁义浓的,但却比丁义浓的多了几分柔和。他说他叫林凡。我说,我叫温暖。
之后的日子,林凡一直充斥在我平淡的生活中,他不会对我大大咧咧的扯淡,我亦不会凶神恶煞的揪着他的耳朵。我不是温小柔,我叫温暖。林凡说,我的感觉真的就像名字那般温暖。是么,是吧。人总是会变的。林凡轻抚我的长发,眼里满是宠溺。我的心漏跳了那么半拍。
我的大学转眼已经接近尾声了,林凡在的日子,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他依旧拉着我的手带我转变各个大街小巷,我们几乎吃便了这做城市里所有的小吃,被林凡牵着手走,我突然想起奶茶的那句歌“就这么走吧,管他去哪儿啊……”
六
丁义浓再次出现的时候,林凡正亲昵的往我嘴里送蛋糕,丁义浓气喘吁吁的站在咖啡厅的门口,眼睛红红的,是在哭么,还是我看错了?几年了?太久了,我记不清,甚至都忘了这个人的存在,但在他又一次清晰的出现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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