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隐性罪犯
隐性罪犯,有着强烈犯罪情绪,濒临犯罪的人,可以称之为隐性罪犯(广义的可以定义成有犯罪念头的人)。很象生物学里的隐性基因。比如B因对A有成见而辱骂A,A生气,拿出刀,准备砍B,这时的A就是隐性罪犯。如果
隐性罪犯,有着强烈犯罪情绪,濒临犯罪的人,可以称之为隐性罪犯(广义的可以定义成有犯罪念头的人)。很象生物学里的隐性基因。比如B因对A有成见而辱骂A,A生气,拿出刀,准备砍B,这时的A就是隐性罪犯。如果B此时对A更凶狠地辱骂,A一时冲动砍下去,A的思维就读取成现实变为显性罪犯了,B的辱骂可以称之为让A犯罪的“酶”。这个概念并不只是观察生活或分析罪犯得来的,而是为了更形象地描述某些时刻的自己。因为我自己就是个隐性罪犯,很多时候的我并不只是单单有某些犯罪的念头,而是犯罪欲非常强烈的那种,比如仇恨欲,破坏欲,侵夺欲,当然也包括对女人的各种“邪恶”想法。
小时候迷恋孙悟空,我就曾经幻想自己要是能72变,就变成虫子飞进银行,拿很多钱再飞出来。大概8岁吧,那是我能回想起来的最早的犯罪念头。
有这样的念头可能并无太大感觉,过几天就没有了。但是我的性格反叛又极端,思维情绪化,看到什么想要什么,既小气又记仇。犯罪念头特别多,犯罪情绪特别强烈,而且无法消除,却总是强迫似地冒出来,就是一种极大的痛苦了。我就一直被这样的痛苦折磨着。或许我是一个天生的罪犯,或许人性就是如此。
虽然知道砍下去的那一刀很舒畅,但是必须得忍着。所以我得时刻克制自己,找各种理由说服自己,缓解冲动减少痛苦。慢慢我想出很多思维方法来消除自己的犯罪念头,而这些思维方法里,有一些比较合理高尚且能让我产生轻松心情的,就是道德。
法律是通过国家机器强迫人们遵守社会规则,而道德能让人在内心自觉地遵守规则并维护社会,还没有束缚感。倘若每个人都自觉遵守,那是一个多么自由快乐多么和谐美好的社会。但是大部分道德只是一种思维方法,并没有清晰的条文规范,无法强迫,也很难像物质一样传递,只能靠自己去理解去创造。
再用这个概念去看社会上的人,会发现其实生活中有很多隐性罪犯,或许每个人都是,至少某些时刻是,还有很多人处于一种濒临犯罪的状态。如果我们只关注已经爆发的行为而无法看到人们的潜在心理,那么,社会的法律教育就是失败的。我们一方面要帮助显性罪犯摆脱恶劣情绪的折磨,另一方面更需要了解并拯救隐性罪犯,特别是那些充满困惑心情浮躁又精力充沛的青少年。
每个病态人的形成,都有两个原因,一个在于人性本身,一个是社会影响。所以我们要学会思考人性,了解人性,去享受人性的美,另外社会中应该要有一种包容与关怀的氛围。人产生犯罪念头通常是因为欲望的压迫,或者是思维进入一种歧途,比如想解决某问题,但是想到的却是不正当的方法。所以法律教育不应该是强迫或者恐吓,这些往往对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不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他们更需要的是一种对卑劣欲望的引导和困惑思维的解答。
除了极少部分罪犯觉得自己犯罪是高尚的行为或者无恐惧愧疚心理,大部分罪犯都是矛盾而痛苦的,一种逼不得已的感觉,犯罪时也许会有某些快感,但是更多的是紧张和害怕。不管是显性还是隐性罪犯,其心情大多是非常糟糕的,或者说(隐性)罪犯并不一定是可恶的,相反,很多(隐性)罪犯是值得同情,需要帮助的。那么,又有多少人需要情绪的调整能力呢?如何使压力沉重极度烦躁的自己轻松快乐起来?
与人交往时,说话要时刻小心不要欺辱到他人,行事要慎重尽量别伤害到他人,更不要做把隐性罪犯读取成显性罪犯的“酶”。当发现自己处于隐性罪犯的状态时,说话行事就得比平常更慎重了。如果情绪比较强烈,难以自控,随时会爆发,最好暂时退避而独思。
尽量在人性欲望,逻辑思考方面,从心灵的根本上去打败那些念头,而不是强迫自己遵守规则。让自己的心情在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交往中都保持在一种干净,轻松的状态。
例如在上面的情况中,B辱骂A时,A可以这样想:想想自己的父母,想想自己的未来,真的做出傻事了不值得;或者把自己幻想成一个胸怀宽广的伟人,何必跟此等言语卑劣的霸道小人计较;或者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快乐的诗人,干嘛因之破坏心情;或者把B想象成一条狗,那么它的辱骂就成了一种“犬吠”了,人难道还要跟狗对咬吗;或者把B生气的表情当成风景来欣赏,就像可爱的猫脸,把B的声音当成歌来听,就像吼叫的野狮;或者完全不考虑自己,而是去分析B的思维与心情,体谅甚至去安慰他等等各种各样的方法。
如果忽视思维,那么它什么都不是,因为它确实只是空幻的事物。但如果运用起来了,其力量却大到无法想象的地步,而这种力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版权声明:本文由复古传奇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