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在之物和难得虎吐先生讨论实践证明真理问题
自在之物:稷下说,真理,最终要通过实践来证明。1+1=2是不是真理?如果是实践怎么证明它。我得观点是实践无法证明真理,因为你在实践之前已有理念,你是凭着理念去实践,没有理念某有某种先入之见你跟本无法实
自在之物:稷下说,真理,最终要通过实践来证明。
1+1=2是不是真理?如果是实践怎么证明它。
我得观点是实践无法证明真理,因为你在实践之前已有理念,你是凭着理念去实践,没有理念某有某种先入之见你跟本无法实践。比如说科学家作试验,它首先要知道他试验的目的是什么,他试验的方法是什么,没有这些他跟本无法作试验,而这些试验的目的,试验的方法根本无法通过试验来知道,他必然是某种在试验之外在试验之前的东西,这种东西无法试验。
稷下:
1+1=2只是局部的真理,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举个例子,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这就是实践证明真理。当然,是在一定范围内的。
难得虎吐:
在你经验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之前,你如何证明这里有一个苹果,如果你没有办法证明,又如何能说这是“实践证明真理”?
大多数人对这个问题感到烦躁,认为是钻牛角尖,但这正是哲学的任务所在,哲学是探讨使经验成为可能的那个根据,而不是判断经验的发生是否“真理”。
稷下:
这里有一个苹果,对它的证明,在于你看见它的形象,可以闻到它的香味,摸到它的质感——这就是实践的证明。
难得虎吐:
你所感知的是什么?
就你的视觉而言,你所看到的是一些光影现象;就你的嗅觉而言,不过是鼻腔粘膜对某些分子的分解效应;而你的触觉只是神经末梢的传感效应。
这里面什么东西是“苹果”,“苹果”是你感知到的吗?不,苹果是一个“理念”,是你对感知现象的一个定义,也就是说这些感知并不证明你“实践了一个苹果”,只能证明的是你确实是这样定义的而已,不能排除一种可能是,你被一个环境特效所欺骗了,就像《骇客帝国》里所描述的那个场景一样。
当然一般人认为那是一个异想天开的特例,但你不能排除在现实中有会人通过制造合理的现象来造假,超出你的感知之外,而且科技正在越来越使这种技术成为现实,那么你如何凭借你的“实践”去证明你所谓的“真理”。
稷下:
苹果一个是实物,在头脑中会有一个指代它的概念。你如果觉得这个苹果需要再需要证实,你可以吃掉它。
尽管环境或造成人的错觉,但那只是错觉而已。
难得虎吐:
所谓的“吃”其实又是什么?
无非是你将一些外在物转变为自身所需的一种方式,可问题是你怎么证明你所吃到的是一个苹果,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如果你可以容忍让赖以证明它的“觉”是错的,又能正确谈论你“实践”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稷下: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我们的理性能够区别客观事物的不同。我们之所以叫它苹果,就是因为我们集中了感觉的各个因素然后与其他事物相比较得出的结论。
实践的正确,不仅是个别人的总结。任何人按照同样的范式去把理论和客观对照,都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这种实践,就是人类用客观事实来证明主观认识正确的行为。
难得虎吐:
问题是怎样鉴别,如何比较,我们对这个过程究竟是如何认识的。
我们的任何感觉都无法证实一个存在的确实性,而所谓“集中了感觉的各个因素得出的结论”那无非是取决于一种叫综合想象力的判断,可是你能证明这种想象力的判断是确实的吗?
我从来不认为实践有一种“正确性”的说法,只有某种先天判断才能谈得上正确和错误,所谓实践获得的知识是后天知识,这些知识仅仅是一些总结,而这些总结的结果也受先天方式的限制,比如古人和今天的人看到雷电现象所获得的认识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孩童和一个成人看到某种怪异现象所获得的认识也是不同的,这就是先天方式的区别作用。
你所谓“实践的正确”我想是要表达一种实践经历的普遍性,即大多数人在经历同一件事件会有大致相同的认识,但这不归结为某种客观认识的正确性,而只能解释为人具有大致相同的先天方式和公共表达,但这只是大致,没有绝对相同的,也就没有绝对相同的认识,事实也如此。
稷下:
尽管没有绝对相同的认识,但是有基本相同的认识。古人和今天的人看到雷电现象所获得的认识尽管不同,但是我们不能说雷公电母是科学的事实,只能是一种神话想象。
所谓的理论正确,就是思维中的理论有百分百的客观现实来对应。
人的任何认识都是后天形成的。
难得虎吐:
我们说神化想象是假的,但也不能说今天所谓的科学认识必定是真的,因为事实上并不存在科学所认为的那一种东西,我们完全不能证明它并非一种想象力。此想象,彼也想象。也就是说实际上不存在所谓“理论正确”的东西,能够区分它们的是体现在对我们实用上的价值想象力,而这种价值想象力是随人而变的。
稷下:
理论正确的东西是存在的。举个例子,氢气在氧气中燃烧,形成水,放出光和热量。这个理论正确不正确?
难得虎吐:
哲学不是科学,科学只需要对某种现象做出解释就可以了,现象的发生永远都是有环境有条件发生的,而哲学是要对所有经验存在的根据做出其“正确性”解释,就完全不是同一个问题了。
就你的例子来说,你首先要证明何谓“氢气”和“氧气”,这不是你的感官所体验的东西,你如何证明你所说的氢、氧就是那样东西的存在?然后你所说的“气”的现象发生是何种温、压下的状态,然后是燃烧……也就是你的理论所体现的现象并不是绝对成立的,当然以上这些你都可以在科学的角度进行定义得到一个稍微完整的解释,但是你对科学的这些根据的总体定义及根据是什么呢?科学的实质又是什么?这才是哲学面对的问题。
说白了这就是所谓的“形而上学问题”的纠结之处。
稷下:
理论都是相对成立的,在一定范围内有效的。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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